京都議定書》(Kyoto Protocol,全稱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》)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制定的。其目標是「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,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」。


自從工業革命以來,人類的經濟活動大量使用化石燃料,已造成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急速增加,產生愈來愈明顯的全球增溫、海平面上升及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的現象,對水資源、農作物、自然生態系統及人類健康等各層面造成日益明顯的負面衝擊。為了抑制人為溫室氣體的排放,防制氣候變遷,聯合國於1992年地球高峰會舉辦之時,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,對人為溫室氣體排放 (六種溫室氣體--CO 2、CH4、N2O 、 HFCs、PFCs 、SF6) 做出全球性管制的宣示。減量時程與目標值將六種溫室氣體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,與1990年相較,平均削減值5.2%。減量時程為2008至2012年,並以此5年的平均值為準。


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預計從1990年到2100年全球氣溫將升高1.4℃—5.8℃。目前的評估顯示,京都議定書如果能被徹底完全的執行,到2050年之前僅可以把氣溫的升幅減少0.02℃—0.28℃,許多批評家和環保主義者質疑京都議定書的價值,認為其標準定得太低根本不足以應對未來的嚴重危機。而支持者們指出京都議定書只是第一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各種溫室氣體的增溫效應比較
氣體別 增溫效應(以二氧化碳作為基準)
二氧化碳(CO21
甲烷(CH423
氮氧化合物(N2O) 310
氟氯碳化物(CFCs) 140~11700
全氟碳化物(PFCs) 6500~9200
六氟化硫(SF623900


 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各種溫室氣體的人為活動產生源
人類活動 產出氣體
石油、煤等石化原料的燃燒 二氧化碳(CO2
農業活動 甲烷(CH4)、氧化亞氮(N2O)
工業製成品(如:冷媒) 氟氯碳化物(CFCs)
物質燃燒 氧化亞氮(N2O)
工廠、汽車排放之氮氧化合物及 碳水化合物經過光化學作用所合成 臭氧(O3


 










主要溫室氣體對全球升溫的貢獻百分比
 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二氧化碳



 




55%

  

甲烷
 



15%

  

氧化亞氮
 



6%

  

氟氯碳化物
 



24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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