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台南區農業改良場」的宿舍區,台南市政府已經正式將之列為歷史建築了,正式名稱是「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宿舍群」。日治時期日人推行「工業日本,農業台灣」政策,積極地發展台灣農業,於此設立了「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」,就是我們現在說的「農改場」。而宿舍區則位於光華街之盡頭處。因在宿舍區這裡在光復後設有「台南棉麻試驗分所」。原本辦公廳舍記得十幾年前還有保留,但現在已全被拆除了,所以附近居民俗稱為這一帶為「棉仔部」。
苦苓原名「苦楝」,是台灣原生種的樹木,生存能力很強,抗旱耐污染,全台只要開墾過的土地,都可看到苦苓的蹤影。開著淺紫色小花,樹傘在藍天豔陽下彷彿有層光暈,這是長期隱匿在原台南農業試驗所內「苦苓樹」的寫照。國立台南大學調查,和這棵樹徑約1公尺相仿的苦苓,全台只有3棵。這棵藏身原台南農業試驗所內的巨大苦苓,位於市訂古蹟「原台南農業試驗所考種室」旁,市府調查全市老樹及珍貴樹木時,這棵苦苓未被列入紀錄。市府說,台南農業試驗所當時是封閉的,市府調查範圍未及於此地。這棵苦苓高度超過15公尺,樹徑約 1公尺,樹傘如蓋,外型如同被剪修擺設的盆景。
台南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院長謝宗欣說,初步調查,全台只有 3棵如此巨大的苦苓。一般苦苓高度達10公尺,樹徑20至30公分,就算是大樹;而樹徑1公尺的苦苓,樹齡都超過百年。這棵苦苓應也有相當百年的樹齡,若是想探得正確樹齡,必須對樹幹鑽洞,可能危及這棵苦苓的生存。市議員王定宇今天邀集相關單位會勘這棵巨大的苦苓,要求市府列為珍貴樹木保存。王定宇說,原台南農業試驗所已被拍賣成私人土地,若是因建商開發而砍掉這棵苦苓,太可惜。市府說,列為台南市珍貴樹木,樹徑必須達1.2公尺,這棵苦苓只差一點,市府將開會檢討決定是否列為珍貴樹木保存。
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(市定古蹟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350號),
本場佔地廣闊,遭林森路所隔,一分為二,東為辦公空間,西作宿舍區。配置於東門路二段158巷、府東街及光華圍塑街廓內之農業改良場宿舍建築群,空間規模依職等而有所區隔,按大正11年(1922)頒佈之「台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」規定,推測北面座西朝東,單棟獨戶的場長宿舍及南面座南朝北雙併建築,應分屬高等官舍第三種、判任官舍丙種以上。辦公建築群座落於林森路一段、崇仁、德光及崇善街構成,概為方形的街廓內,正入口朝西北面林森路一段,配置以東南∣西北向為中軸線,東北側是圃場,近入口處設溫室,育植高經濟花卉用,餘多屬一般農作物試種區,西南側西端,則面中軸線,規劃有行政辦公、實驗房舍建築群。
三獨棟,座東朝西的辦公室,以南側的廊道相連,皆一層樓高,應屬磚造,寄棟式(四坡水)屋根,面舖水泥瓦,正脊端部收鳩尾內綴菊花飾。場長宿舍屬入母屋根(歇山),餘皆雙坡水妻切(懸山)屋頂,多面舖水泥瓦,自外部觀察應屬木構造,沿建築周邊留設庭院院內花草扶疏。立面由有設柵條式通氣孔基座、真壁式構造外覆雨淋板牆體及屋頂三部份所構成,牆身大面積開窗,設遮陽板,屋脊端部鬼瓦作收。強調空間主從機能,呈現於平面,中棟作場長及秘書室,西棟是人事及副場長室,東棟為會計室,反映於立面,居中為首,入口型式及建築語彙與其他二棟略作區隔。
三棟皆造型左右對稱,置中設對開圓拱門,直上方出挑有雨庇,惟中棟採大片水平出簷,下以二圓柱支撐,餘則呼應圓拱,順勢外伸,兩側等具開矩形窗,別於東、西棟運用內縮之壁體與外凸的立柱,進退之間,強調其垂直向度,中棟以表面深色油漆處理的基座、淺色外牆與屋頂組成,沈厚穩重,二者相異其趣。辦公室周邊尚有依合院概念,配置之倉庫、考種室、作業研究室等建物,自外部觀察推測,應為不同時期陸續興建,其共同圍塑出的中庭內,偶可見曝曬的落花生。
今台南區農業改良場,其址原為射擊場,後於日大正2年(1913)搬遷至北區,該址於日大正12年(1923)改設「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」,光復後民國35年(1946)易名作「台南縣立農事試驗場」,翌年(1947)再更名為「台南縣立農林總場」,復又於民國39年(1950)改稱「台灣省台南區農林改良場」,隸屬省政府農林廳,迄民國47年(1958)始更名為「台灣省台南區農業改良場」,民國65年(1976)各區農改場之畜牧業務劃歸台灣省畜產試驗所,然業務區域維持不變,精省後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。本場設有農藝部、育種部、農藝化學部、畜產部、病理昆蟲部及庶務部,依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歷任首長主要政績所載,並興築有辦公室、農藝化學實驗室、病理昆蟲研究室、作業室、網室、倉庫、宿舍、牧夫舍、牛舍、雞舍、綿羊及山羊舍、育雛舍、堆肥舍、飼料倉庫、及飼料調理室創設於日大正12年(1923)的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,就經濟型態而言,適值日在台實施殖民統治,推行「工業日本,農業台灣」政策,將台灣當作日本內地糧食供應地,藉輸出農林產品賺取外匯的同時,也建構農業相關設施,如:嘉南、桃園大圳的開鑿,為日後台灣農業發展奠下基礎。
位於東門路二段一五八巷、府東街及光華街的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宿舍群,原是農改場場長及高級主管的宿舍,有五棟戶日式木建築,在民國92年由市府列入市定古蹟,農改場遷移後,宿舍群產權在95年2月由農改場移轉給國有財產局。市府都發局在東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辦理過程中,針對本地區國有土地與國產局召開協調會議,由於國產局並無處份計畫,基於公共利益與都市發展所需,同意該等國有土地納入通盤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。該公園用地未來將可與龍山公園(三角公園)得以繼續往北延伸,擴大開放空間系統,以期能大幅改善本市都市景觀與生活環境品質,構築本市成為綠色花園的文化都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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